首尾條文

一、內政部消防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消防人員化學災
    害〈含核生化災害初期防護〉(以下簡稱化災)搶救基本認知及裝備
    器材使用操作知能,以維消防人員執行化災搶救之火災滅火及人命救
    助任務安全,提高搶救效能之目的,訂定本要點。
八、督導考核為考核各級消防機關推動辦理之成效,訓練期間本署得派員
    督導。